关于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点击数: 2019-09-24

各学院(部):

为更好地完成本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东北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东师校发字[2015]38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本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范围

2018-2019学年为我校资助对象的二年级(含)以上本科学生。

二、评审原则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行学院(部)差额评审,等额上报;可适当倾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3.本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四、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生活俭朴;

6.通过自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自觉履行缴纳学费义务;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前30%。对于综合成绩未进入前30%,但达到前5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具体指以下方面: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国家级核心及以上期刊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奖;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奖;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奖。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奖或参加省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五、日程安排

完成时间

工作内容

具体要求

925

学院(部)

宣讲

1.传达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

2.组建以学院(部)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为组长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部)评审小组。

3.确定学院(部)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

926

学生申请

学生向学院(部)递交《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人签名处必须手写,院系审核意见必须填写)。

1011

学院(部)

评审

1.辅导员初审。辅导员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初审,按划拨名额的120%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2.学院(部)评审。学院(部)召开评审大会,根据《2018-2019学年各学院(部)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择优确定奖励对象。

3.学院(部)公示。将评审结果在学院(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学生申请材料(纸质版,申请表需加盖公章)、学院(部)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纸质版,加盖公章)、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及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名单(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等相关材料上报学校。

1017

学校审批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院(部)上报材料,报学校主管领导研究通过后,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1018

名单确定

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学院(部)要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东北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东师校发字[2015]38号)及评审原则,结合学院(部)实际情况,确定本学院(部)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

3.学院(部)评审时,要召开评审大会,规范评审流程,以评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优秀榜样和成才典型为目标,充分发挥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激励、引导作用。

4.《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需详细报告评审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学院(部)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评审流程及获奖学生名单。

5.在评定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材料送交地点:

本部校区北苑餐厅三楼A04室


联系人:陈思敏

联系电话:85098307



附件:

1.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2018-2019学年各学院(部)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部)初评名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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