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长春市慈善会车票补助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资助 点击数: 2014-01-08

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购买寒假返乡车票,长春市慈善会设立专项车票补助项目,为避免资助项目向少数学生集中,本次车票补助范围不含已获得本学年学校路途补助的学生。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补助范围

1.我校认定的一般资助对象;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免费师范生。

二、补助标准

1.一般资助对象

省份

等级

一般资助对象补助金额(元)

新疆、西藏、云南、青海、海南

1

200.00

四川、重庆、贵州、广西、广东、福建、江西、湖南、湖北、宁夏、甘肃

2

150.00

内蒙古、陕西、河南、安徽、江苏、浙江、上海

3

100.00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

4

50.00

黑龙江、吉林、辽宁

5

30.00

2.免费师范生

补助标准为30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

1. 19(周),各学院指派1辅导员到资助办公室领取本学院资助对象部分的领取明细(本部校区:下午1:30点,北苑三楼C06;净月校区:下午3:00,学生活动中心208室)。

2. 114(周二1700前,请各学院将学生本人签字的领取明细盖章后上交至资助办公室。

人:张茂林

联系电话:85098308

上交材料地点:

本部校区:北苑餐厅三楼A09室;

净月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8室。

附件1《长春市慈善会车票补助名额分配表(免费师范生)》

附件2《2013—2014学年长春市慈善会车票补助领取明细(公费师范生)》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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