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爱心使者团优秀分团及优秀分团长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点击数: 2019-04-09

各学院(部):

为更好地发挥各爱心使者团分团的作用,鼓励分团自我完善,进一步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提高活动开展水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评选2018-2019学年爱心使者团优秀分团及优秀分团长。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9年4月9日—30日

二、评选范围

爱心使者团各分团及分团长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分团评选条件

1.本学年认真配合完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爱心使者团总团开展的各项工作、活动,圆满完成相应任务;

2.本学年围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素质提升等内容,切实面向资助对象开展了相关活动,提供了相关服务;

3.本学年开展的活动受众广泛,为促进资助对象全面发展和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优秀分团长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品行端正;

2.成绩合格,无挂科现象;

3.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能较为出色地完成交办任务;

4.本学年带领所在分团在完善团队管理、创新活动形式、产生正面效益等方面确有作为且成效显著。

四、评选流程

(一)材料提交

优秀分团申报人(原则上应为分团长)填写《2018-2019学年爱心使者团优秀分团竞选申请表》(见附件1),优秀分团长申报人填写《2018-2019学年爱心使者团优秀分团长竞选申请表》(见附件2,需附2018年秋季学期成绩单一份),于4月19日15:00前将纸质版提交至两校区爱心驿站,电子版发送至爱心使者团专用邮箱2421982090@qq.com。

(二)线上投票

在“东师资助”微信公众号中展示各入围分团、分团长的特色活动、个人风采,全体在校师生均可参与投票,选定投票数前10名的分团、分团长(如有)作为候选,参加评选会。

(三)现场评选

召开评选会,各候选分团代表(原则上应为分团长)进行每人5分钟的事迹汇报,各候选分团长进行每人3分钟的事迹汇报。评审嘉宾及大众评审根据其现场汇报情况进行现场投票。按照现场投票排名顺序,最多选取5个优秀分团、5名优秀分团长。

五、奖励办法

为荣获“2018-2019学年爱心使者团优秀分团”的团队和荣获“2018-2019学年爱心使者团优秀分团长”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相应奖励。

六、注意事项

报名参选遵循自愿原则;申请表中的“学院(部)推荐意见”需由所在学院(部)资助专员签批并加盖学院(部)公章。


爱心驿站地点:

本部校区三舍C、D中厅

净月校区光华公寓一楼


附件:

1.2018-2019学年爱心使者团优秀分团竞选申请表

2.2018-2019学年爱心使者团优秀分团长竞选申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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