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我校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资助 点击数: 2009-04-27

各学院、单位:
为规范我校勤工助学岗位管理,更好的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功能,依据《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精神,学校现对校内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进行核定。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设岗范围
有设立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需要的学院及机关部处。
二、工作内容
1. 申报岗位。各学院、单位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校内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规定》(附件1)及《东北师范大学校内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标准》(附件2),结合本单位实际需要,申报本学院、单位2009年拟设置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并填报《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3)。
2. 核定岗位。学校根据设岗标准核定各学院、单位申报的岗位。
3. 签订岗位协议书。岗位核定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派遣学生上岗,并组织学生、用工单位签订岗位协议书。
三、日程安排
1. 4月30日前,各学院、单位将填写好的《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 5月4日-6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报岗位进行核定。
3. 5月7日,告知申报学院和单位定岗情况。
4. 5日8日-12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派遣勤工助学学生到用工单位报到。
5. 5月13日-15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上岗学生、用工单位签订岗位协议书。
联 系 人:陈 静 赵建立
联系电话:85098307 85098308
材料送交地点:本部校区北苑食堂三楼C06室;净月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8室。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校内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规定.doc

附件2:东北师范大学校内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标准.doc
附件3:东北师范大学校内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