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本科生新增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贷款 点击数: 2014-10-10

各学院(部):

现就本学年本科生新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且本学年未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公费师范生。
二、申请材料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学校统一下发至各学院资助专员,复印有效);
2本人学生证复印件1份(可以在学校发放后补交)。
三、时间安排
(一)纸质材料提交 1011—1016日)
1政策宣讲。各学院以年级会、班会等形式向学生讲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开展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题的诚信教育。
2材料收集。辅导员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在见证人处签字,以学院为单位,于1016日下班前送至本部校区贷款办公室。(北苑餐厅C05室)
3材料报送。1017日后,学校将申请材料报中国银行审批。
(二)网上申请及确认 1011—1024日)
1学生申请。1011日—1015日,学生凭本人账户登录“学生资助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务必与纸质材料填写信息一致)。
2学院审核。1015日—1016日,辅导员初审、学院审核。

3学校复核。1017日—1019日,学校审核后公示审核结果。

4合同及借据套打。1020日—1024日,学校统一打印学生贷款合同及借据。
5签订合同及借据。10月下旬,学校联系中国银行召开诚信宣誓大会,组织学生签订相关材料。


联系人:赫
话:85098303 8509830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