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贷款 点击数: 2015-09-08


各学院(部):

现就本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含研究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二、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提交贷款申请。

2.贷款审批。学生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对学生提交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审核通过后向学生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以下简称《贷款回执单》)。

3.信息录入。学生将《受理证明》或《贷款回执单》上交至学院(部),学院(部)将学生信息录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统计表》)。

4.学校确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学院(部)材料后,统一录入相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确认学生贷款信息。

5.贷款发放。贷款信息确认无误后,贷款机构将陆续为学生发放贷款。其中学费和住宿费由学校统一代扣,剩余部分将打入学生学子卡中。

三、时间安排

20159111100前,各学院(部)将《受理证明》或《贷款回执单》以学院(部)为单位交至贷款办公室(本部校区北苑三楼C05室),《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zzzx@nenu.edu.cn

四、注意事项

1.“办理流程”中第1项和第2项已由学生及监护人在生源地完成。

2.已上交相关材料的学生无须重复上交,但相关信息须录入《统计表》。

3.为确保学生顺利获贷,《统计表》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准确。

联系人:赫      张茂林

 话:85098303  

附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情况统计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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