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资助对象评定工作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点击数: 2021-09-16

各学院(部):

为更好地完成本学年资助对象评定工作,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条例》(东师校发字[2011]70号)和《东北师范大学资助对象认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就2021-2022学年本科生(含预科生,下同)资助对象评定及调整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类别

1.特别资助对象。即家庭经济情况特别困难的学生。对于城乡低保家庭、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子女,孤儿、残疾人、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等特殊困难条件的本科生(以下统称为“特殊困难学生”),原则上可直接认定为特别资助对象;根据其实际经济情况及个人意愿,也可申请下调资助类别或放弃资助。

2.重点资助对象。即家庭经济情况中等困难的学生。

3.一般资助对象。即家庭经济情况一般困难的学生。

4.公费学生·专项[含原公费师范生(专项·6类)]。即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计划中的“特殊困难学生”。

参加人员

1.2017-2020级资助对象[公费师范生(专项·6类)除外]需通过学生工作信息平台(http://sas.nenu.edu.cn)完善、更新家庭经济信息;如家庭经济情况发生变化,可申请调整资助类别或调出。

2.拟申请资助的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2017-2020级在籍在校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非资助对象,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评定为资助对象。

、工作流程

完成时间

工作内容

具体要求

9月18日

业务培训

9月18日14:00,学校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议室(北苑三楼A12室)面向全体新生辅导员及资助专员开展资助对象评定业务培训。

10月7日

学院(部)宣讲

学生谈话

1.面向全体学生传达资助对象评定工作通知,进行评定办法及违规典型案例的解读;

2.组建民主评议小组;

3.与提出评定申请的学生、所有“特殊困难学生”逐一谈话,详细了解学生及其家庭的实际状况。

10月10日

学生申请

1.组织确有资助需求的学生通过学生工作信息平台填报信息(账号、密码与学校邮箱相同;申请认定为公费学生·专项的学生除外)。

2.学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拟申请评定的学生需提交《东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1年版)》(附件1)《资助对象申请诚信承诺书》(附件2,申请认定为公费学生·专项的学生需在本项材料中如实、详细写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2)拟调整资助类别的学生需提交《资助对象调整申请书》(附件3;申请下调资助类别的“特殊困难学生”均需提交,原类别填写“特别资助对象”;申请调出或放弃资助的学生,新类别填写“非资助对象”);

(3)“特殊困难学生”需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低保证、扶贫卡、扶贫手册、边缘户帮扶手册、残疾证、孤儿证、特困供养人员凭证、相关补助金领取凭证、家庭照片等影印件,如相关政策受助人员不含本人的,需同时提交家庭户口簿影印件。

10月13日

学院(部)审核

1.辅导员、副书记(副院、部长)通过学生工作信息平台逐级审核,认真甄别学生信息,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将学生谈话记录(单独发放)按年级收装成册,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编制“2021-2022学年资助对象评定信息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PDF格式,各签名处需键入电子版签名,封面扫描公章)发送至zzzx@nenu.edu.cn,纸质版签字、加盖公章后交至资助办公室。

10月20日

量化测评

学校进行量化测评(申请下调资助类别或调出的学生除外,直接以其申请结果为准),并将结果返回各学院(部)。

10月26日

民主评议

1.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召开民主评议会,对申请资助对象或上调类别的学生逐一评议(“特殊困难学生”可除外);

2.根据民主评议结果,修正学生工作信息平台上的评定结果;

3.将资助对象评定民主评议会记录(单独发放)按年级收装成册,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编制“2021-2022学年资助对象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PDF格式,各签名处需键入电子版签名,封面扫描公章)发送至zzzx@nenu.edu.cn,纸质版签字、加盖公章后交至资助办公室。

11月4日

复核公示

学校复核各学院(部)的评定结果,并进行公示。

11月5日

名单确定

最终确定并公布2021-2022学年资助对象名单。

、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辅导员要全面摸查学生情况,确保对“特殊困难学生”情况准确掌握,避免遗漏。


联系人:王贵新 陈思敏

联系电话:85098370 85098307


材料送交地点:本部校区北苑餐厅三楼A04室


附件:

1.《东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1年版)

2.《资助对象申请诚信承诺书》

3.《资助对象调整申请书》

4.2021-2022学年资助对象评定信息汇总表

5.2021-2022学年资助对象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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