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点击数: 2021-07-05

各学院(部):

按照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2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长人才字[2021]1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及本学段在校期间获得过(一次以上,含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含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含本科毕业阶段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研究生),均可享受此补贴。

二、发放原则

自愿申请公开属地管理,专款专用。

三、补贴标准

经审核后,对毕业年度内符合条件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8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9315:00前,各学院(部)组织符合条件的2022届毕业生进行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毕业生只能申报以下一种补贴,并提交相应材料。

1.申报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2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附件1需粘贴本人照片,编号无需填写,日期不需更改,下同)。

2)低保金发放凭证。银行出具近3个月低保金发放对账单原件一份。

3)学生所在家庭《居民低保证》信息齐全,有年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由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低保证明(附件2,务必填写经办人的姓名电话、证明日期)原件一份。

4)户口簿复印件一套。

5)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下同)。

2.申报残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2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

2)学生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申报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2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

2)父母一方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贫困家庭证明务必填写经办人的姓名电话、证明日期,证明中需含贫困字样)原件一份

4)户口簿复印件一套。

5)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申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2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

2)扶贫手册或扶贫卡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公章或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的学生家庭信息网页(信息务必打印完整加盖扶贫部门公章原件一份

3)户口簿复印件一套。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申报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2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

2)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3)获得过除国家开发银行以外其他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贷款银行开具贷款证明(见附件3加盖银行公章)原件一份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如学生丢失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无需本人联系经办银行,需由学院(部)统一收集贷款证明(经办人填写“金鑫”,办公电话填写“0431-85699377,学校将统一向中国银行加盖证明章

(二)学院(部)初审。9817:00前,学院(部)负责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确保准确无误,填写《学院(部)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附件4下称汇总表;银行卡号务必准确填写申请人本人交易状态为正常的建行卡号非本人卡、交易状态异常卡均无效)并加盖学院(部)公章,所有纸质材料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上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表电子版以X学院(部)2022求职创业补贴命名,发送至zzzx@nenu.edu.cn

(三)复核公示。913-17日,由学校组织复核,并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拟申报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四)上报审核。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申报学生名单及证明材料报送市人才服务中心。

资金拨付。市人才服务中心、市人社局依次审核通过后,将各项材料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复核后一次性拨付到人社部门,再由人社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的本人建行卡中。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扎实做好2022年度内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工作,确保申领材料合格需重点确保学生银行卡号均为本人交易状态为正常的建行卡号,非本人卡、交易状态异常卡均无效

(二)严格审核,加强监督。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把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关,对经查实虚报冒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和重复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的研究生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孙婧芳(贷款毕业生联系人);

王贵新  陈思敏(其他毕业生联系人)

联系方式85098302(贷款毕业生咨询)

85098370/85098307(其他毕业生咨询)

交材料地点

贷款毕业生材料交至贷款办公室(北苑餐厅三楼A05);

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材料交至资助办公室(北苑餐厅三楼A04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75

件:

1.2022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

3.《助学贷款证明》

4.《学院(部)2022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