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爱心使者团优秀分团及优秀分团长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点击数: 2021-04-07

各学院(部):

为更好地发挥各学院(部)爱心使者团作用,强化团队建设,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提高活动开展水平,提升资助育人实效,学校决定评选2020-2021学年爱心使者团优秀分团及优秀分团长。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1年4月

二、评选范围

学院(部)爱心使者团及团长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分团评选条件

1.本学年认真配合完成学校及爱心使者团总团开展的各项资助育人活动,圆满完成相应任务;

2.本学年围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素质提升等主题,切实面向资助对象开展相关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3.本学年开展的活动受众广泛,为促进资助对象全面发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优秀分团长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品行端正;

2.成绩合格,无挂科现象;

3.爱岗敬业,刻苦上进,责任心强,能较为出色地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4.本学年带领所在分团在完善团队管理、创新活动形式、达成正面效益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且成效显著。

四、评选流程

(一)材料提交

《2020-2021学年爱心使者团优秀分团竞选申请表》(见附件1)《2020-2021学年爱心使者团优秀分团长竞选申请表》(见附件2,需附2020年秋季学期成绩单一份),于4月13日15: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57424119@qq.com。

(二)线上投票

在“东师资助”微信公众号中展示入围分团、分团长的特色活动、个人风采,全体在校师生均可参与投票,选定投票数前10名的分团、分团长作为候选,参加评选会。

(三)最终评选

召开评选会(含线上形式),各候选分团代表(原则上应为分团长)进行每人5分钟的事迹汇报,各候选分团长进行每人3分钟的事迹汇报。评审员根据现场汇报情况进行现场投票。按照现场投票排名顺序,最多选取5个优秀分团、5名优秀分团长。

五、奖励办法

为荣获“2020-2021学年爱心使者团优秀分团”的团队和荣获“2020-2021学年爱心使者团优秀分团长”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相应奖励。

六、注意事项

1.资助对象应包含公费师范生(专项·6类)。

2.报名参选遵循自愿原则;申请表中的“学院(部)推荐意见”需由所在学院(部)资助专员签批。


附件:

    1.2020-2021学年爱心使者团优秀分团竞选申请表

    2.2020-2021学年爱心使者团优秀分团长竞选申请表


联系人:王贵新 陈思敏

联系电话:85098370 85098307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4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