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0-2021学年路途补助资助项目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点击数: 2020-12-21

各学院(部):

为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学校决定继续实施路途补助资助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我校认定的特别及重点资助对象、公费师范生(专项·6类)。

二、资助标准

单位:元

生源地

特别资助对象

重点资助对象

公费师范生(专项·6类)

新疆、西藏、云南、青海、海南

300

250

150

四川、重庆、贵州、广西、广东、福建、江西、湖南、湖北、宁夏、甘肃

250

200

内蒙古、陕西、河南、安徽、江苏、浙江、上海

200

150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

150

100

黑龙江、吉林、辽宁

100

50

三、发放方式

路途补助款将直接存入学生学子卡中。


联系人:王贵新 陈思敏

联系电话:85098370 85098307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