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点击数: 2020-06-09

各学院(部):

按照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做好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长人才字[2020]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未获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

二、发放原则

自愿申请,公正公开。

三、补贴标准

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湖北籍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6月12日前,各学院(部)组织符合条件的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进行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并提交相应材料电子版。

1.《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需上传本人照片并键入签名,编号无需填写;其中银行卡号务必填写申请人本人建行卡号,如无,请自行开办)。

2.《学生身份证信息模板》(见附件2)。

3.《居民户口簿信息模板》(见附件3)。

(二)学院(部)初审。学院(部)负责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确保准确无误,填写《学院(部)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6月17日15:00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完整打印学生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需签字、盖章),提交至资助办公室;以“X学院(部)湖北籍2020届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命名,将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zzzx@nenu.edu.cn。

(三)审核公示。6月22日-26日,由学校组织审核,并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

(四)上报审核。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相关申请及证明材料报送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扎实做好2020年度内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工作,确保申领材料合格。

(二)严格审核,加强监督。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把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关,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王贵新 陈思敏

联系方式:0431-85098307 85098370

交材料地点:资助办公室(北苑餐厅三楼A04室)


件:

1.《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学生身份证信息模板》

3.《居民户口簿信息模板》

4.《学院(部)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汇总表》

5.附件2、3有效材料样本(供参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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