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点击数: 2017-09-26

各学院(部):

为更好地完成本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和《东北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东师校发字[2015]38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本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范围

我校二年级(含)以上的资助对象。

二、评审原则

国家励志奖学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学院(部)差额评审,等额上报。评审中可适当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倾斜。

三、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生活俭朴;

5.通过自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自觉履行缴纳学费义务;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前30%。对于综合成绩未进入前30%,但达到前5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具体指以下方面: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国家级核心及以上期刊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奖;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奖;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奖。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奖或参加省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五、日程安排

完成时间

工作内容

具体要求

9月27日

学院(部)

宣讲

1.传达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

2.组建以学院(部)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为组长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部)评审小组。

3.确定学院(部)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

9月28日

学生申请

学生向学院(部)递交书面申请,并通过学生资助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请。

10月11日

学院(部)

评审

1.辅导员初审。辅导员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初审,按划拨名额的120%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2.学院(部)评审。各学院(部)要召开评审大会,根据《2016-2017学年各学院(部)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择优确定奖励对象,充分发挥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激励、引导作用,培育爱国感恩、自立自强的学生典型。

3.学院(部)公示。将评审结果在学院(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过学生资助信息平台提交评审结果,同时将学院(部)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及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名单(附件2)等相关材料上报学校。

10月12日

学校审批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部)上报的评审程序及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10月16日

名单确定

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学院(部)要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和《东北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东师校发字[2015]38号)及评审原则,结合学院(部)实际情况,确定本学院(部)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

3.学院(部)评审时,要召开评审大会,规范评审流程,以评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优秀榜样和成才典型为目标,充分发挥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激励、引导作用。

4.《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需详细报告评审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学院(部)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评审流程及获奖学生名单。

5.在评定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材料送交地点:本部校区 北苑餐厅三楼A04室

        净月校区 学生活动中心208室


联系人:王贵新 孙婧芳

联系电话:85098370 85098307


附件:

1.《2016-2017学年各学院(部)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部)初评名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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